所以女性,无论在哪个时代。
都不要对法律抱有过高的期待。
因为法律从一开始的制定。
就是父权制度下上位者演奏的曲调。
此外,豊朝还实行“义绝”制度。
夫妻义和,义绝则离。
违而不离,合得一年徒罪。
本质上夫妻关系以“义”为重要准则。
“夫妻义和”强调夫妻之间应遵循道义、和睦相处。
而“义绝”出现。
则是婚姻中出现了严重违背夫妻之义、伦理纲常的情形。
豊律律法的义绝。
不是按照笼统的礼法来约定成俗。
而是把“义绝”作为律法术语。
只要符合条件。
你就必须离婚,双方当事人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。
这是一种强制离婚的措施。
适用于夫妻任何一方。
严重违反道德规范,对配偶造成重大伤害的情况。
通过“义绝”这种方式。
受害者可以通过律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无论处于什么时代。
由于社会观念和法律执行的复杂性。
女性往往要考虑的更多。
世人并没有把她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。
士族乡绅之间为了双方体面的诸多因素
往往就是墨守成规,把门一关。
就想着自己解决,不通过官府来判定。
那官府也没工夫一家一家去查。
最重要的是律法具有滞后性。
社会发展快,新问题也会不断涌现。
法律难以及时涵盖。
加之平民百姓对律法一知半解。
通常是官府怎么说,他们就怎么做。
或按照之前处理的老旧思想来理解。
很多女性亲属,往往受“变相的道德”观念束缚。
多让女子打落牙齿活血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