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昭执笔,作沉思状。
岁计奏报结束,也即意味着熙丰二年的政策都有了相关结果。
作为无可置疑的变法核心,他却是得着手制定熙丰三年的相关政策。
所谓政由己出,莫过如是。
当然,身上的担子也是越来越重。
若有半分差池,影响的便是两京一十四路几千万生民。
从上到下,官吏百姓要吃饭,要乐业,他就是第一责任人!
担子,如何不重?
难,难,难!
“呼。”
江昭沉吟着,执笔落字。
民生、倭寇、辽国!
熙丰二年,主要颁下了六道政令。
百司拆分、考成法、既往不咎、清丈土地、设立银行、重工商业。
其中,百司拆分、考成法、既往不咎都是针对吏治。
因此,短时间内尽量最好不要再颁下有关吏治的文书。
政令从来都不是讲究数量,而是质量,若是颁下政令过于频繁,未免有可能引起吏治反弹,得不偿失。
并且,从客观事实上讲,百司拆分、考成法、既往不咎三道政令已经足以整顿吏治,相关政策切实推行即可,没必要画蛇添足。
清丈土地、设立银行、重工商业,都是针对经济的政令。
清丈土地,重在农业税收。
设立银行,重在敛财四方。
重工商业,重在商业税收。
这些都已经是相当成熟的政令,大方向已经定下,一样是继续切实推行即可。
六道政令中,三道吏治政令本质上是针对官,三道经济政令本质上是针对民。
不过,相较于官而言,民的群体其实更大。
民,其实还能更细分一点,化为农、工、商。
其中,“商”的相关政令已经较为贴合,重工商业让利于商,设立银行便于行商,相关商业条例也已颁下,日后顶了天就是修修补补,例如取消海禁、发展海贸。
反正,大方向上绝对不会再有任何变动。
余下的农和工,则是还有不小的发掘空间。
特别是农。
本来一些地主的土地可能都没有人耕种,亦或是没有人精心耕种,但却被统计进了数据库。
这也即意味着,大地主必须设法把土地租出去,否则可能得赔本交税。
如此一来,佃户租田肯定会容易不少。
相关赋税改革推行下去,再推广一些高产农作物,百姓的日子就会好过不少。
百姓日子一好过,社会风气就会偏向于积极向上,营造出一种勃勃生机、万物竞发的迹象,一些常年积蓄的社会矛盾就能得到缓解,从而为王朝续命。
这也即江昭书写的“民生”。
至于“倭寇”,主要是为了白银和赋税改革。
倭寇,也即日后的日本,盛产白银。
特地谋划白银,主要是为了解决“钱荒”问题。